根据重庆交运集团招标管理规定,我司拟对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轮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项目选择评估机构事项实施邀请招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内容
1、评估目的:评估重轮集团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作价参考。
2、重轮集团基本情况:重轮集团为交运集团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包括集装箱、液态危险化学品、滚装、干散货、大件设备等在内的长江干支流货物运输及水上客运、船舶制造等业务。截至2020年9月底纳入该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分公司8个,二级子公司15个,三级子公司3个;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公司4个。该公司合并口径范围的资产、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 资产总额(期末数) | 收入(当年累计数) |
2019年 | 152868 | 169056 |
2020年1-9月 | 147313 | 97495 |
若需了解重轮集团子分公司具体资产情况,请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资产评估机构向本公告第九条联系人索取。
3、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4、评估报告提交时间:2020年12月25日前提交初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根据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年度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且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10人(含)以上的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或市外驻渝资产评估机构。
2、具有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个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或其所属重要子企业混改评估项目。
三、招标项目评估费用(含差旅费等)最高限价:含税包干价45万元(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按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改制评估的相关规定,提供本项目的评估思路、人员安排、内容及重点、评估程序与时间安排及项目优势等;
2、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评估资格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报价单及服务承诺书(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不与被评估单位串通编制提供虚假评估报告的承诺书);
5、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6、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如近三年内相似业务业绩资料)。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一套,必须密封装订,加密封条,封口处应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于2020年11月16日上午12点前当面递交或快递邮寄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作废。
七、评标
1、项目成立评标工作组,由我司财务部、资产部及重轮集团派员组成。
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评分办法》
3、评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3点
4、评标地点:交运集团二楼207室
八、合同签订时间
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为合同附件,具等同法律效力。
九、其他
投标单位若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或有异议的,由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给予解答。联系人:王霜君,固定电话:023-89135037,手机号码:18983354506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青松路33号,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王霜君收。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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